案件受理费:对于财产案件,受理费根据诉讼标的金额采用分档累进方式计算。例如:
1万元以下:50元/件。
1万-10万元:2.5%减去200元。
10万-20万元:2%加上300元。
20万-50万元:1.5%加上1300元。
50万-100万元:1%加上3800元。
100万元以上递减至0.5%加上41800元。
其他诉讼费用:包括但不限于执行申请费、诉讼保全费、勘验费、鉴定费、公告费、翻译费等,具体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计算。
执行案件费用:执行申请费无须申请人预交,待执行后按下列标准由被执行人负担:
没有执行金额的:50元至500元。
1万元以下:50元。
1万-50万:1.5%减去100元。
50万-500万:1%加上2400元。
500万-1000万:0.5%加上27400元。
1000万元以上:0.1%加上67400元。
诉讼保全费用:根据保全财产数额不同,费用也有所不同,最高不超过5000元。
预交诉讼费用:原告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;反诉案件,由反诉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 。
律师费用:律师费用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、律师的专业水平等因素,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,不包含在诉讼费用之内。